深圳东方英文书院创办于1994年,是深圳市创办较早的一所高起点、高标准、全寄宿制的民办学校。书院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,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。书院坐落于凤凰山下,环境优美,交通便利,是理想的求学之地。
根据社会需求,书院实行多元办学,下设小学部、初中部、高中部、港台校和IB国际学校,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和家长的选择。
招生对象
(一)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
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“年满六周岁”(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),有学习能力,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:
1.深圳市户籍儿童;
2.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;
3.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;
4.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,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(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)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。
(二)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
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,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:1.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、少年;2.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;3.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、少年;4.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,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(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)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、少年。
(三)高中一年级招生对象
在深圳市参加中考并具备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条件,达到我院分数线的应届毕业生,网上统一划线录取。
(四)招生对象
少量招收符合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小学段2-5年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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